各有關單位: 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生教材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校教字〔2012〕68号)文件精神,學校決定啟動2015年本科生教材立項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及要求 1.本次申報教材隻限于本科課程教材,可以是新編教材,也可以是已有教材的修訂版。學校将重點資助優勢學科專業編寫高水平的系列教材和專業核心課程群立項課程的教材建設:體現“三海一核”特色的系列教材、“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相關專業的系列教材等。 2.學校鼓勵通識教育課程的教材建設,推動通識教育課程體系建設。通識教育課程教材定位為“通識、精品”,體現人文精神和科學精神的培育,注重人文素質和科學素質的養成,倡導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的普及。 3. 申報立項的教材須符合學校本科教學需要,編寫教材所對應的課程均應是2014版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所涵蓋的課程。 二、申報程序及材料 1.申報者(主編)應為我校教師,具備講師以上職稱,5年以上高校教齡,主講申請教材所對應課程兩輪次及以上。原則上,同一申報者(主編)一般隻能申請一個項目,已獲校級教材立項但尚未完成者,待立項教材出版後,再參與立項申報。 2.各院系要根據本院系教材建設規劃,對立項申請進行初審并簽署意見。 3.申報人應如實填寫立項申請書(一式兩份)(附件1),同時提交編寫大綱和不少于1萬字教材樣稿(附件2),修訂教材還需另附原教材一本。 4.學校将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确定拟立項的校級重點資助教材和一般資助教材名單,并予以公示。 5.各院系教務辦公室負責将《哈爾濱工程大學2015年本科生教材立項申請書》(一式兩份)、《哈爾濱工程大學2015年本科生教材立項申請彙總表》(一式一份)、(附件3)等申報材料交至教務處專業運行辦公室(主樓522房間),同時報送立項申請書和彙總表的電子版。 三、經費資助 學校給予校級重點資助新編教材每項2.0萬元、修訂教材每項1.5萬元的經費支持,給予校級一般資助新編教材每項1.5萬元、修訂教材每項1.0萬元的經費支持,批準立項後支付0.5萬元編寫啟動金,待按期出版後,支付剩餘經費。 四、時間節點 1.本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15日,過期不予受理。 2.經批準立項的教材須在2015年9月30日以前完成書稿,在 2016年3月31日前出版。 附件:1.哈爾濱工程大學2015年本科生教材立項申請書 2.教材編寫大綱、樣稿的要求 3.哈爾濱工程大學2015年本科生教材立項申請彙總表 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務處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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