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6年度省社科研究規劃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啟動,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以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構建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發揮省社科研究規劃項目示範引導作用,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為黨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務、為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服務。
二、《課題指南》
圍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在相關學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選題,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研究專長自行設計題目。
三、申報原則
申報省社科研究規劃項目,基礎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和較高的學術思想價值,應用研究要具有現實性、針對性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着力推出體現較高學術水準的研究成果。
四、申報條件
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青年項目申請人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須由兩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申請人及課題組成員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1年3月1日後出生)。扶持共建項目(除教育學和藝術學外)主要扶持邊遠院校和重點學科建設,申報單位須提前申請所需扶持學科,經批準後方可申報。
五、申報要求
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複立項,确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課題研究,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隻能申報一個項目,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教育部項目和省社科研究規劃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新項目;申請人應是從事實際研究工作并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課題參加者、推薦人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申請人要如實填寫項目《申請書》,确保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以撤銷項目。
六、項目類别
設有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專項項目和扶持共建項目等5個類别。專項項目特指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通訊匿名評審中入圍,由省社科規劃辦直接給予立項的項目,不受理其他申報。
七、申報範圍 共涵蓋馬列科社、哲學、政治學、經濟學和社會學等25個學科,申請人須按照《省社科研究規劃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填寫申請書。跨學科項目要以為主的學科申報,統計學在應用經濟學科中申報;宗教學在哲學學科中申報;考古學在中國曆史學科中申報;人口學在社會學學科中申報;教育學和藝術學在扶持共建項目中申報,具有重大研究意義和價值的選題可申報年度項目,但嚴格控制立項比例。
八、資助經費
重點項目4萬元、一般項目2.5萬元、青年項目2萬元;專項項目0.5萬元,承擔單位按1:4比例給予經費匹配;扶持共建項目經費由承擔單位負責資助,每項1萬元。
九、完成時限
基礎研究一般為二至四年,也可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适當延長;應用研究一般為一至二年,可根據研究問題的時效性确定。
十、評審程序
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扶持共建項目采取一輪異地會議匿名(活頁)評審打分的方式進行。本年度項目最終評審立項結果報省委宣傳部部務會議審定,批準後,予以公示。
十一、項目結項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最終成果由省規劃辦統一組織鑒定結項,鑒定等級予以公示。注重成果轉化,應用類項目結項時須附成果轉化相關佐證材料,沒有轉化的不予結項;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免于鑒定:研究報告被國家規劃辦《成果要報》選用刊發或在省《成果要報》刊發、産生重大社會影響、得到省領導批示并被實際應用部門運用轉化;研究成果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求是》等報刊公開刊發理論文章;研究成果理論文章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研究成果堅持先鑒定後出版的原則,成果出版後須提交一套出版物。
十二、審核把關
各申報單位要加強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履行審核把關責任,要對申請人的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信息進行嚴格審核,并簽署明确意見。要做好申報數據錄入、打印報表和申請書彙總報送等工作,要确保電子數據和申請書“數據表”的一緻性。數據錄入登錄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管理系統,隻錄入“申請書”、“課題論證活頁”兩項内容。
十三、報送時間
課題申報時間為2016年4月28日至5月20日。須使用新修訂的《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申請書》(2016年4月修訂版)見附件2,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年度項目申請書一式1份、活頁一式3份。請各單位于5月20日前将上述所有紙質《申請書》、活頁,并将彙總清單電子版發送至kejich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陸珍珍
聯系電話:0451―82519745
附件1:課題指南 附件2;申請書 附件3: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