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開展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工作,是省社科聯充分發揮社會科學界學科齊全、人才集聚的科研優勢,真正體現省社科聯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咨政服務的重要職能與社會責任,幫助全省社科工作者搭建協同創新科研平台和科研成果轉化平台而采取的重要措施。為提高黑龍江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促進理論創新和成果轉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社科聯組織實施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立項工作,面向省内哲學社會科學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通過自主申報、專家評審、公平競争、擇優立項等程序确定中标課題。
第二章 選題
第三條 省社科聯根據黑龍江經濟社會發展和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需要,采取公開征集、單位推薦、專家研讨等方式确定課題選題,并發布選題指南。
第四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選題原則:
1.圍繞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确定選題。
2.圍繞黑龍江省當前和今後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标及年度重要工作部署确定選題。
3.圍繞黑龍江省委和省政府關注的、在決策過程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等方面的現實問題确定選題。
第五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選題要求:
1.堅持正确導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鮮明的問題意識、重要的應用前景和較強的創新價值,體現有限規模和突出重點的原則,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标志性成果。
2.注重選題的科學性和可行性,以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為出發點,切實開展應用對策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3.避免與已立項的省社科規劃項目、教育廳人文社科規劃項目及其它省級重大課題項目重複。
4.選題文字表述要科學、嚴謹、規範、簡潔,一般不加副标題。
第六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選題征集對象:
1.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按照經費來源和研究目标分為一般課題和委托課題兩類。
3.一般課題面向各有關單位征集,由省社科聯提供課題研究專項經費。
2.委托課題主要面向省直單位征集,課題經費由委托單位承擔,課題研究目标是為委托單位業務工作提供對策建議,每個委托單位報送選題不超過5個。
第七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選題的遴選和采用:
1.課題選題一經報送,即視為選題拟定人和推薦單位承諾同意對所拟選題進行公開招标、公平競争,不存在知識産權争議,省社科聯不再另行通知。
2.省社科聯将組織有關專家對征集選題進行綜合研究和評議,遴選部分選題列入招标範圍,報省領導批準後發布選題指南。
3.在課題公開招标階段,同等條件下對拟題人申報的課題給予優先考慮。
第三章 招标與申報
第八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每年度确定立項50-100項,由省社科聯發布招标通知及選題指南,面向社會公開招标,申報課題需從選題指南中進行選擇,不得随意更改題目。
第九條 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的課題申報工作。鼓勵跨學科、跨單位、理論工作者和實踐工作者相結合來組建申報課題組。
第十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實行課題負責人制度,課題組成員必須為實際參與課題研究人員,原則上不超過10位。課題申報人即為課題負責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具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熟悉國情、省情,對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方向有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綜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領域内的經濟社會發展現實性問題和學術前沿性問題,有相關研究成果
3.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曆。
4.具備實施課題研究的精力和時間條件,确保課題完成時間和質量。如擔任過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含專項課題)負責人,則課題需完成結題且驗收結論為“良好”及以上。
第十一條 課題申報人每人隻限投标1項課題,且不得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課題報;同一人作為課題組成員最多隻能參加2項課題的申報。
第十二條 課題申報人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在投标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後,即向其工作單位反饋情況,并取消個人3年投标資格,其獲準的立項予以撤銷。
第十三條 課題申報人須填寫課題申報書,同時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可為複印件),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并統一報送至省社科聯。
第四章 評審與立項
第十四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實行專家評審制度,由省社科聯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确定立項課題。
第十五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評審原則:
1.理論性與實踐性相結合。課題研究應準确把握應用性課題的特點,既具備一定的理論價值,體現學術性和前瞻性,能夠為實踐提供理論支撐和宏觀指導,又具備較強的實踐價值,體現實踐性和可操作性,能夠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建議和具體措施。
2.科學性與實效性相結合。課題研究内容不能大而空,應當體現科學性與實效性相結合,即能反映題目的科學含義,與研究内容相符合,又能體現出課題研究與實踐發展的緊密結合。通過研究,可以培育優秀的研究成果,推動當前工作取得實效。
3.研究能力與執行能力相結合。課題主持人應具備較強的研究能力,能夠對課題開展深入系統的研究;同時還應具備較強的組織執行能力,能夠統籌課題研究任務,組織落實課題實施計劃,确保課題研究的順利完成。
4.研究内容與業務範圍相結合。課題研究内容應當與課題負責人從事的業務範圍和工作内容密切相關,課題負責人應具備優秀的業務素質,能夠帶領課題組成員在相關工作領域實施課題研究工作,确保課題研究具有良好的現實基礎和實施條件。
5.創新與特色相結合。課題研究内容要有創新性,能夠體現較強的改革意識,并在此基礎上強化課題研究的針對性,注重突出特色。從而确保立項質量,為提高課題研究水平、培育優秀成果奠定基礎。
6.客觀、公平、公正。評審專家要堅持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助管理部門嚴把課題“立項關”,不能因為個人情感,影響課題評審的公正性。
第十六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評審優先考慮條件:
1.申報課題組成員具有跨學科、跨單位、理論工作者和實踐工作者相結合等特點。
2.申報人具備所從事專業領域的學科帶頭人或省級“六個一批”人才的資格。
3.申報人擔任過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負責人且課題驗收結論為“優秀”。
4.申報人為所申報的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拟題人。
第十七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評審辦法:
1.成立評審專家組,由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工作,做好分工,把握進度。
2.評審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專家組成員不能評審其所在單位或親友所申報課題。
3.專家組對課題内容的科學性、實效性、可行性進行讨論和評價。對所評課題從課題組資質與條件、綜合科研能力、課題研究與論證等方面給出評審意見。
4.對多個課題組競标同一課題的情況,要從全局工作實際需要出發進行考量,除擇優選拔課題組外,還要研究探讨多個課題組共同開展課題研究的可能性。
第十八條 省社科聯對拟立項課題進行審核、彙總、編号後,發布課題立項公告,并向課題申報人和所在單位送達立項通知。
第五章 實施與管理
第十九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立項後,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應将該課題納入科研項目管理範疇,加強對課題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督促檢查,采取有效措施為課題的研究與實踐提供必要條件。
第二十條 在課題實施過程中,省社科聯将視情況組織專家對有關課題研究進展情況進行必要的檢查、抽查或實地考察指導。
第二十一條 在課題實施過程中,課題負責人不得随意改變研究方向和計劃。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須在課題結題前至少3個月填寫《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重要事項變更審批表》,經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和課題委托單位同意,報省社科聯審批備案:
1.因國家或省相關政策變化,導緻課題研究方向、計劃或内容需做出相應調整。
2.根據課題研究需要,變更課題組成員。
3.由于特殊原因申請延期結題或中止(終止)課題研究。
第二十二條 在課題實施過程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省社科聯将撤消課題立項,終止課題研究,追回已撥付經費,并對課題負責人給予3年内不得申報課題處理:
1.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2.未經批準,擅自對課題研究内容做出重大變更或無故中止(終止)課題研究。
3.拒絕與課題委托單位合作。
4.獲準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課題研究。
5.嚴重違反财務管理制度。
6.對涉密課題,未經批準洩露課題名稱、研究内容等機密信息。
7.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三條 課題負責人應在課題研究中期向省社科聯提交階段性研究報告,要求為1500字左右的建議性文章,該階段性報告為課題結題必要條件。
第六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經費額度一般為1萬元,最多不超過5萬元,由省社科聯分兩次撥付給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财務部門,其中課題立項啟動時撥付經費總額的60%,結題驗收通過後撥付經費總額的40%。
第二十五條 對于委托課題,委托單位需在課題公開招标前将課題經費劃撥至省社科聯賬戶;課題立項後,由省社科聯将課題經費撥付給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财務部門。
第二十六條 課題所在單位應按1∶1的比例對課題研究給予配套經費支持,同時确保課題經費的使用符合國家和省有關經費管理制度和規定,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将經費截留、挪用或用于使用範圍以外的開支。
第二十七條 對未能通過省社科聯驗收或因故終止(撤消)的課題,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及時清理賬目,并将課題經費退還給省社科聯。
第七章 結題驗收
第二十八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研究工作完成後,由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将結題材料統一報送至省社科聯,由省社科聯組織專家評審确定結題驗收結果。
第二十九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結題需提交材料:
1.《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結題驗收書》(其中含結題報告和最終成果摘要)。
2.課題最終研究成果(未公開發表成果建議以學術論文形式提交,一般為8000字左右,如果成果内容篇幅過長也可另附論文稿,以便社科期刊采納發表)。
3.結題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或複印後裝訂在一起,一式兩份,同時需提交材料電子文檔,其中結題佐證材料電子文檔可以為圖片格式(文件擴展名為.jpg)。
第三十條 申請結題課題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通過驗收:
1.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計劃。
2.未按計劃完成課題研究工作。
3.必要的佐證材料不完整或數據虛假。
4.研究成果質量低劣,無實用價值。
5.剽竊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權嫌疑。
6.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或有不良政治傾向。
第三十一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驗收辦法:
1.省社科聯組織專家對課題研究成果進行驗收,驗收結論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
2.課題研究成果在公開發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時,須在顯著位置注明“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字樣。未注明者,不能作為結題佐證材料。
3.課題研究成果(含最終成果、階段性成果)在中國知網學術不端文獻檢測中的“總文字複制比”如為15%以上,則驗收結論為不合格。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具書面說明并經評審專家認定。
4.課題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門決策采納(以領導批示或已将成果觀點、對策建議寫入省直部門以上相關文件為準),其驗收結論原則上為良好及以上。
5.驗收結論不合格的課題成果,限期3個月内進行補充研究并再次申請結題驗收。
第三十二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結題辦理:
1.對驗收結論為優秀、良好或合格的課題成果,将由省社科聯向課題組頒發結題證書。
2.對驗收結論為優秀或良好的課題成果,由省社科聯以專家建議形式報送至省委、省政府和相關廳局單位,并通過結集出版、網絡宣傳或期刊發表等方式進行推介。
3.對驗收結論為優秀或良好的課題成果,由省社科聯在結題後1個月内向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撥付剩餘經費;如驗收結論為合格,則不再撥付經費。
4.經批準延期結題的課題,其負責人在結題前不得申報省社科聯各類課題。
5.不能按期提交結題材料且未獲延期批準的課題,或再次驗收結論仍為不合格的課題,将予以撤消處理,課題負責人3年内不得申報省社科聯各類課題。
第八章 推廣應用
第三十三條 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成果在公開發表或出版時,應在醒目位置标注“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字樣和課題編号。
第三十四條 省社科聯對黑龍江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研究課題成果擁有如下處理權利:
1.對課題成果以“專家建議”形式報送省委、省政府及有關廳局單位。
2.對課題成果給予結集出版,并在保留作者的署名權前提下根據專家意見和出版社要求進行修改。
3.對課題成果在省社科聯所屬網絡媒體及微信平台上進行推介。
第三十五條 省社科聯鼓勵課題所在單位采取積極措施和手段加強對課題成果的宣傳、推廣和轉化,充分發揮其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作用。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解釋權和修改權歸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所有。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