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财産安全,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重在防範”為原則,建立學院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院生命财産安全,切實維護安全穩定。
二、領導機構
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景雲
副組長:李 平
成 員:夏寶慧 劉貴占 潘 強 周豔琳 譚澤宇 秦 軍
三、應急處置程序
(一)報告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必須立即将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學院主要領導。報告内容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立即通知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件的具體情況。
(二)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指揮協調。在場最高負責人在搶救小組到達前應根據事态臨時處置。根據事件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較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三)保護與維穩
1.應對事件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重特大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動或丢失。因搶救人員、防止與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标志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迹、物證。
2.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監控險情,關注事态發展。
3.作好安撫處理工作,穩定師生情緒,将影響減小到最少。
4.在事件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院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五)善後處理
1.做好慰問工作及相關人員思想工作。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并與有關部分協調,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六)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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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