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19〕15 号
各博士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加強學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印9〕1号)等文件精神,結合《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哈工程校發[2016]163号)與新版研究生學位教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現将相關要求與安排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貫徹相關制度規定
各單位主管研究生教學工作負責人、學科(學位點)負責人、研究生導師、答辯秘書、教學秘書等研究生培養管理服務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相關文件以及《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博士學位申請者發表學術論文規定》、《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範》等規定,掌握研究生學位論文各環節、學位授予全流程的各項規定與基本要求,熟悉研究生學位教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相關操作流程,保證學位工作質量。
二、進一步強化導師培養第一責任人要求
導師是博士生培養質量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培養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學術訓導人,指導和激發研究生的科學精神和原始創新能力,也要做人生領路人,言傳身教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恪守學術道德規範,增強社會責任感。
導師要堅決把好學位論文質量關,切實督促指導博士生高質量完成學位論文的選題、開題、研究、中期檢查及撰寫等工作。在實際指導過程中,要對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創新點、論文字數及寫作規範等方面嚴格要求,對學術成果水平、數量及與學位論文的關聯性等方面嚴格審核,根據各環節專家評審意見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切實保證學位論文質量,防止論文抽檢不合格現象和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
三、強化博士學位論文過程管理
各研究生培養學院作為研究生培養主體,對研究生培養具有第一管理責任,要做嚴、做實研究生學位論文過程管理工作,嚴格學位論文開題、撰寫、中期檢查、預答辯、預審、評閱、答辯等過程管理環節,嚴禁“走過場、做虛功”。
(一)開題與中期檢查
開題是開展學位論文工作的基礎,中期檢查有助于發現學位論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都是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的重要環節。各博士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開題及中期檢查在保證學位論文質量中的重要作用,嚴格遵照開題與中期檢查的時間、内容、程序等要求進行組織。
(二)學位論文評閱
學位論文評閱是對博士生學位論文學術水平和學術價值進行客觀評價的有效方式,是博士學位論文質量同行評議的最重要環節之一。導師(組)要對學位論文的撰寫規範與學術水平進行嚴格審核與把關,各學院研究生教學管理部門要認真審核各項送審材料,保證申請人達到學位論文送審要求。
(三)學位論文答辯
學院教學管理部門、導師、答辯秘書等相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要求組織博士生的答辯工作。要嚴格答辯審批,認真審核答辯材料,按照規定組建論文答辯委員會,對于不符合答辯要求的堅決不予以組織答辯;要嚴密組織答辯會,做好答辯公示,從場地、手段、人員培訓入手,保證答辯會的嚴肅性;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答辯程序來規範答辯過程,保證論文陳述和答辯時間,做好答辯記錄;要及時督促學生根據答辯專家意見進行論文修改,形成修改記錄;要及時組織會後探讨與總結,在此基礎上不斷提升答辯質量。
四、進一步加強學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質量監控
(一)進一步加強學位授予關鍵環節質量監督檢查
在學位論文工作與學位授予的重要環節,學校将逐步建立完善二級巡視督查制度,以進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在學位論文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答辯等關鍵環節,學院層面應由主管教學副院長牽頭組織常态化巡視,學校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抽查巡視,如發現走過場或不按規定程序進行的,責令重新組織。學校對于未按要求組織的學院予以通報,同時将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
(二)博士學位研究生答辯會全過程錄像
為建立完善答辯責任追溯機制,從136次學位會學位申請開始,要求所有的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答辯會(涉密論文除外)必須全過程錄像并刻錄成光盤,标明學生姓名、學号、所在學院、學科、導師姓名、答辯日期等信息,在答辯會完成後15個工作日内,由學院統一交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錄像要求畫面清晰全面,聲音清楚可辨。
(三)博士學位論文全面實施平台送審
取消博士學位論文A類、B類送審方式,除涉密博士學位論文等特殊類型外,其他所有博士學位研究生(包括留學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均由研究生院統一采用教育部學位中心“學位論文送審平台”組織評審。
(四)博士學位申請實行全流程網上操作
研究生學位論文、學位授予已實行全流程網上操作與管理,對于優化工作流程,規範過程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各單位研究生教學管理人員、導師、答辯秘書等應認真閱讀學習《系統操作指南》,熟練掌握系統功能操作,嚴格審核申請學位人員的各項材料。學校将進一步加強申請材料監督審查,對于未在網上操作或操作錯誤、申請材料不全、填寫不符合要求或程序不符合規定的不予上會。
(五)全面開展已授博士學位研究生論文抽查
學校于2018年組織開展了首次已授博士學位研究生論文校内抽查工作,與省級、國家學位論文抽查共同組成三級學位論文抽檢體系。今後學校将每年組織已授博士生學位論文校内抽查工作,對出現不合格學位論文的學院進行通報,建議對相關指導教師作出減招或停招的處理,同時督促有不合格評議意見或評閱分數較低的學位論文進行進一步修改,以進一步強化質量意識,保證博士學位授予質量。
五、其他說明與要求
(一)關于緩投學位博士生二次申請學位
根據博士學位授予相關規定,如果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認為學位論文未達到要求的學術水平,但允許申請者進一步修改,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暫時不予投票,允許提請後續會議讨論表決。此種情況經131次全體會議讨論決定,在最長學習期限内隻給一次緩投的機會,即再次上會将直接投票表決是否授予學位。
(二)關于學位論文檢測送審時間安排
根據教育部學位中心學位論文送審及學校工作實際,學校受理博士學位論文送審時間為每周一、周四全天,評審意見返回周期為50個工作日;博士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結果返回周期為2個工作日。為保證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與各分委員會的學位審核工作質量,在每次校學位委員會會議前二周内和後一周内不受理檢測送審事宜(校學位會每年3次,一般為3月和6月下旬、12月上旬),請各相關單位提醒論文評閱申請人預計好送審所需時間。
(三)關于學術成果導師署名要求
根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意見,為切實體現導師對博士生的指導,博士生公開發表的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成果中應有其指導教師署名。對于符合規定的學術成果均無指導教師署名的博士生,學校對其學術成果進行重點審查,對其學位論文進行重點評審。
(四)請各學院組織相關人員對上述通知内容進行傳達,并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保證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和學位授予質量。
附件1: 博士學位申請流程及學位管理信息系統操作指南
1. 博士學位申請流程(含簡化版及詳細版)
2.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流程及系統操作指南
3.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流程及系統操作指南
4.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流程及系統操作指南
5.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送審流程及系統操作指南
6.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流程及系統操作指南
7. 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查系統操作指南
附件2: 論文檢測送審階段相關材料
8. 博士學位研究生論文評閱申請材料自查表
9. 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結果說明
10. 博士學位論文創新成果自評表
附件3: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會程序及相關材料
11. 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會程序
12.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公示申請材料自查表
13.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環節監督檢查記錄表(學院教學管理部門用)
14. 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的主要内容和參考格式(修訂)
附件4: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上會材料
15.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上會材料自檢表
16. 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修改情況記錄表(含修改說明)
17. 博士攻博期間所獲得學術成果與學位論文關聯性一覽表
18. 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基本信息表(2019年第2版)
19.《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基本信息表》(2019年第2版)打印及填表說明
附件5:
20. 博士學位研究生答辯全程錄像信息彙總表及清單
附件6:國家及學校相關文件彙總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