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黑龍江省消防條例》的相關規定,落實校黨委常委會議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夯實我校消防安全基礎,提升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學校決定在我校實行消防安全四級檢查制度:
一、每季度學校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二、每月校内各單位至少進行一次的防火檢查。
三、每周校内各單位的下屬部門、基層學術組織等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四、每日校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建築物業進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員、内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請各單位按照《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附件一)第十四條的相關要求确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公衆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切斷電源、消除遺留火種。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築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為了協助各單位建立健全消防檔案,規範防火檢查,安全保衛處已編制月、周、日三種類型的檢查(巡查)記錄本,請各單位統計所需各類記錄本數量後到主樓607室領取。聯系電話:0451-82519140。
安全保衛處
2021年11月4日